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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了之后不再还

2000-12-13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通讯员 潘世云 许强 我有话说

以装修房屋为名,轻易骗取8部手机,这事听着邪乎,但的确发生了。近日,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种手机诈骗案。

今年8月17日下午,郭某找到洋桥附近的一家装饰公司,声称要装修房子。第二天,装饰公司的王某按照约定在刘家窑300路公共车站与郭某见面。会面后,二人一同骑车来到崇文区长巷头条35号院内,郭某指着院里一间并非属于他的房子说:“这就是我要装修的房子。今天我没带钥匙,你先跳进去量量尺寸。”王某想也没想,朝着郭某的指向,嗵的一声就从窗户跳进房间里,忙着仗量干活了。这时,郭某假装镇定地说道:“借您的手机打个电话。”王某只忙着干活丝毫没有戒备之心,隔窗就把手机递给郭某。拿到手机的郭某此时一边佯装打电话,一边向院外走去。见装饰公司的人没有追来,郭某赶紧骑着车逃之夭夭。此后,他又来到街头顺手把手机卖了。

今年4至8月,郭某先后8次以同样手段诈骗手机共8部,所获赃款近5000元。郭某自以为凭其“高明”伎俩可以满足永久贪婪的私欲,但最终没能逃过法律的严厉惩罚。崇文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,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
对此,法官提醒市民:现在的手机虽然没有早年前那么贵重,但也不要轻易借给陌生人,以免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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